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提高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执业行为,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协办:各区(市、县)司法局
二、培训时间
2016年5月17、18日(星期二、星期三)两天。
1.5月17日全天,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组织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及相关业务工作),培训地点由各区(市、县)司法局自行安排;
2.5月18日由市基协组织集中培训。
培训报到时间:5月18日中午12:30—13:30
授课时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30—17:30
三、会议地点
白云区政府会议中心大会议厅
四、参训人员
(一)各区(市、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基层科长;
(二)去年通过年度注册今年仍继续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五、培训内容
(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如何做好村居法律顾
问工作(主讲人:市律协副会长 李永年)
(二)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如何做好行政复议工
作(主讲人: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 杨光建)
六、培训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司法局认真做好参会人员的情况统计,于5月12日前统一将名单报送市局基层处,以便统计安排培训工作。
(二)各区(市、县)司法局要认真督促法律服务所尽早做好工作安排,保证参训人员的学习时间。此次培训将对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年检注册和执业核准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未全程参加培训者,市基协将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建议市司法局不予年检注册。
(三)参训人员由各区(市、县)司法局基层科长(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统一带队报到,培训费用由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统一交付,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缴纳100元学习费做为此次培训费用(含培训班上发放的“法律服务执业证”皮夹、协会徽章、协会会标的制作费用,不就餐)。
(四)参会人员一律进行签到(不能代签),并提前10分钟进入培训会场。培训期间,手机设置为震动、静音或者关闭状态。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五)各区(市、县)司法局在此培训后,要在年检注册前,将组织本辖区申请2016年年检注册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简报及申请2016年年检注册执业人员的学习记录本收集,交市司法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