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工 作 总 结
今年以来, 协会各项工作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以及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按照市司法局党组提出的“团结、监督、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为己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基本状况
(一) 加强对协会年度重要工作安排。
通过制定下发《贵阳市2016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贵阳市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的通知》、《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社会信用体建设的情况报告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关于举办贵阳市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培训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对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培训以及基层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理事会工作职能
1.组织召开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主要讨论并通过了(1)通报2015年市基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山东考察的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2)通报我市规范全市基层法律法律服务法律文书封面及制作LOGO的情况;(3)审议并通过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制度》。
2.组织召开三届五次理事会会议,主要讨论并通过了(1)审议并通过协会部分会员外出考察学习的经费预算方案;(2)审议并通过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3)审议并通过市基协培训方案及经费预算;(4)审议并通过《贵阳市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点》。
3. 组织召开三届六次理事会会议,主要讨论并通过了(1)审议并通过协会聘请市司法局退休原财务处长旷进军为协会兼职会计;(2)研究协会牵头联系制作统一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装。
4.组织召开三届七次理事会会议,主要讨论并通过了(1)一致同意推荐雷显强、李成钢、李永进三名会员上报省基协,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参评候选人;(2)审议并通过协会会计旷进军通报2016年度市基协会费及公告费收取情况;(3)审议并通过新核准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前培训的通知及方案;(4)审议并通过市医调委工作人员由协会卫计委统一代管及同意免去白其毓主任(代)职务;任命娄勇为主任(代)、王丹为副主任(代)职务;(5)审议并通过协会办公室新添置1台电脑、1台打字复印一体机的购置;(6)通过“根据市局要求办理王明秀(代理人李成义)投诉南明区司法局及市府法律服务所伍建设的信访案件”的通报;(7)研究上报省基协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区域受限的报告;(8)审议并通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12.4”法治宣传活动的经费预算。
5.另组织召开两次协会专题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在G20峰会、农博会、酒博会期间的稳控措施及协会会员到花溪法律服务所进行“所所交流”活动事宜;协会理事对统一制作职业服装的招投标工作及议定中标商家事宜。
(三)加强诚信档案、数据建设和执业诚信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年和工作者诚信建设的意见》,将全市5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所21个,城区所34个)和工作者(316人)的执业诚信情况,包括姓名、学历、执业证号、照片、地址、电话、有无受投诉处理、年检注册考核结果等,收集汇总,分别建立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个人档案和电子台帐。按照诚信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协会网站,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姓名、学历、执业证号、照片、地址、电话、有无受投诉处理等信息适时公布,群众通过法律服务所名称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即可查到相关的诚信信息资料;通过贵州日报或贵阳日报主流媒体,将每年通过市司法局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者信息及新核准执业者信息、举报电话等在报纸上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教育
1.为提高基层法律队伍的职业纪律、道德,在指导基层法律队伍开展自我教育培训的同时,开展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集中教育培训,2016年5月18日举办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全市300余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2016年8月26日对新取得执业资格的3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门开展一次岗前培训,将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执业纪律要求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并举行了庄严的执业宣誓活动;
2.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通知》要求,先后指派市基协会员云岩区三马片区法律服务所主任、南明区沙冲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到苏州大学的培训;
3.根据市基协三届五次理事会议精神,组织市基协部分会员到云南、芒市、龙陵等地学习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如何突破区域执业限制瓶颈。
(五)积极配合2016年度检查注册工作
在对去年年检注册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协会积极配合市局基层处,对会员发布通知、公告;积极参与对上报年检资料的预审。
(六)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管理
截止目前,市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接到1件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进行投诉、信访,目前该投诉已完成处理。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5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共担任法律顾问754家,代理诉讼案件944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6件,代写法律文书965件,协办公证107件,解答法律询问11928人次。
二.协会年检注册情况
今年,在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行业组织年检注册工作中,协会积极做好迎检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年检注册,认真填报2016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协会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协会管理工作水平,为协会适应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奠定基础。
三.积极参加《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活动》
为做好参加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的宣传活动的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协会自身及基层法律服务宣传力度,经协会召开三届七次理事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活动方案》,决定制作一批法治宣传品在活动中宣传用。主要有《基层法律服务》环保袋10000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南宣传》折页10000份;《基层法律服务宣传》鼠标垫2000个。除活动当天发放部分外,其余由各所领回在辖区内开展法宣使用。
四.积极参加司法部办公厅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协会领导于12月9日接到省厅关于司法部征求意见的通知,因时间仓促于当日组织部分理事进行集中讨论后,有了初步意见,结合赵局的意见,协会会长江朝鸿、副会长杨林、李成钢、雷显强、黄辉,及部分法律服务所主任王远华、陈建海、何冈伦、吴开友等,在省厅基层处牟处长、罗副处长、法规处赵处长等领导主持下,在省厅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我市的修改意见为蓝本,认真对“两个办法”进行逐条讨论。统一意见后,于12月13日将修改意见(含电子版)上报省厅。这对加强对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维护基层法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切身权益的保护和争取具有重大意义。
五.协会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安排的通知》,指导各区(市、县)对辖区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办事,无违反章程情况,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协会事宜。 三是按照《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及执业核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协助市司法局完成对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报送材料的检查考核,做好对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年检注册工作及新增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同时按要求完成会费的收缴工作。四是组织举办贵阳市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并对新取得执业资格的3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门开展一次岗前培训。五是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配合司法所做好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组织市基协部分理事及会员到云南昆明开展“所所”学习交流活动。七是积极参加市局安排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活动。八是已制定出台《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制度》和执行《贵州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诚信进行约束。九是对法律服务所的诚信及规范化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十是由协会牵头,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厂家对会员的职业服装的定制,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规范化建设进行具体落实。十一是积极参加参加2017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万家活动,由协会副会长李成钢、黄辉及部分会员去开阳县南龙乡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和派送法治宣传品(环保袋、折页资料等)。十二是加强协会网站建设,即时上新协会各类文件、通知、新闻图片等信息。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全年的协会工作,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面积过于狭小,装修风格及布局不规范,功能区域划分不科学;二是极少数法律服务所不重视诚信建设,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措施及投诉查处的长效管理机制,该公示的没有上墙公示,不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个别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有轻学习、重业务的现象存在,学习记录不规范,甚至无学习记录;四是极个别法律服务所对本所执业人员管理松散造成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涣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任、办事拖沓等现象;五是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时不规范,不注意按照相关要求办案,令当事人不满进行投诉,造成不良影响;六是财务管理混乱,未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账目管理;七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协助当地司法所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参加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形象、社会影响、地位。二是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通过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指导发展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形象和执业能力。四是按照上级关于“数据铁笼”和“大数据”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建设。
2.搭建平台,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要支持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布局和发展方向,广泛开辟基层法律服务为经济改革发展服务、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基层社会和群众生活服务的渠道。
3.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必须遵循规则。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必须具备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竞争有序三大要素。协会下一步要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协调沟通,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