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助推法律服务工作
————赴青岛等地学习考察调研报告
南明区司法局律公科 赵旻
为继续推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2015年11月15日至20日,由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副会长黄辉、雷显强带队,组织协会部分理事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山东青岛、威海、烟台考察学习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所内制度建设和业务拓展方面等经验做法。
考察组一行与青岛市北区司法局、威海环翠区司法局、烟台龙口市司法局交流学习了各地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以及限代后,如何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发展,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激励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拓展的经验做法。并就下一步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中的问题、矛盾、解决方法及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具体思路与工作机制进行了座谈。
我市考察组人员还实地参观了青岛市市北区金口法律服务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法律服务所及烟台龙口市芦头法律服务所,学习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拓展和行业形象打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样板。
一、考察中学习到的经验
通过此次考察了解学习到:一、考察地法律服务所的组织形式均已改为合伙制;二、区级均设有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协会会长、副会长主要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承担,基层科科长兼任秘书长;三、部分协会成立了党支部,通过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引领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且积极加强人才培养工作,鼓励部分法工加入民主党派,开展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四、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主管行政机关及协会的组织带领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如:青岛市北区司法局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统称为“律师”,派驻进入社区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五、积极开展评先选优工作,为法工争取省、市、区各项表彰。如:青岛市司法局有一名法工被评为全国优秀调解员称号,进一步激励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六、建立“司法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社区进行服务。七、针对各地限代,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或采取所所交流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合作,扩大代理范围。
二、我区法律服务机构现状及工作成效
我区在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所占比例最大,目前,现有法律服务所14家,法律工作者70名,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以规范化管理贯穿始终,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目标,首家在全省由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 “打捆式” 统一管理,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通过与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开展定期执法检查、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服务建设年工作为举措,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倡导行业开拓创新和敬业奉献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领域广泛的优势,在为我区乡、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赢得社会各界的承认和信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发挥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独特作用,为建设和谐南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加强队伍建设
我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中始终以强化管理、规范执业为基础,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服务我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为确保我区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管理,我局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完善了《南明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南明区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申诉、查处制度》,并监督指导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
(二)通过年初与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将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综合考评与年度检查、注册工作相结合,每年通过定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执法执纪检查,及时发现、查找和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综合素质
我局每年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整顿和规范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了确保此次活动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能力,首先我局对律公科开展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其次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素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区在各所完成自查基础上针对目前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执业行为不规范、代理工作不尽职、职业道德缺失、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一些突出问题,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规范执业大检查。确保证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更加准确掌握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我区就检查考核内容分别制定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评分标准,检查组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分别逐项对照检查,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提问等方式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自身管理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立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社会公信力
通过“司法行政网”建立法律工作者信用信息披露平台,建立诚信信息系统、查询系统、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建立全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向社会公布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各种奖励以及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分类记入诚信档案,供群众免费查询,从而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意识和信誉约束,全面提升法律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解决所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自律性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大力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
我区通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将法律服务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渗透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履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围绕服务社会和保障民生,切实开展好政法系统支持服务“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工作,充分发挥我区法律服务在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为认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充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特点,我局有效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聘请我区1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担任辖区公证联络员,配合公证处开展公证联络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使群众的涉法问题能够“一个大门进,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联络员通过公证联络活动,开展公证法律知识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协助公证处开展公证业务,预防纠纷,解决纠纷,使辖区居民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从而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拓展了法律服务资源,自2011年开展该项工作以来,我区市府法律服务所、中曹法律服务所等多家法律服务所先后开展公证联络工作30余件。
(二)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我区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引导推进法律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用党的领导引领法律服务队伍发展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党员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昂扬的政治风貌沿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在区委组织部与区直属机关党委的指导和帮助下,2013年3月经区直属机关党委批准成立“南明区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综合党委”,综合党委的成立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政治领导、不断扩大我区法律服务行业领域党组织工作覆盖面,引导带动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思路,在处理涉及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上有新进展,在建立和谐社会上有新突破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通过打造律师党员活动室,开辟党员活动新阵地,开辟“黔坤党课讲堂”新阵地,增进党员职责使命感,引领党员法律工作者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充分发扬了党员法律工作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法律工作者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做出积极贡献,南明区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综合党委,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党员法律工作者服务社区的有效途径,将“党员送法进社区”活动作为贯彻十八大精神,践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初步形成了“以综合党委为龙头,以各所党支部为基础,辖区党组织密切配合,党员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良好格局。通过建立“律师会客厅”服务阵地,搭建“微信公众平台”,组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 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专业特长,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扶贫帮困、敬老助残、民事调解、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多种服务活动,为辖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党员送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参与服务活动党员法律工作者共达到50余人/次,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
(三)实施法律服务监督制度,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回访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规范化发展,密切联系群众,为将法律服务工作向乡镇和村寨延伸奠定坚实基础,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的原则,通过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面对面回访等方式对法律服务所办理的各类法律服务事务进行抽检回访,跟踪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服务事务承办情况的意见,征询是否存在需要解决,完善的问题以及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法律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四)发挥专业优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为社区、乡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
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立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充分调动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力量,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通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各类宣传日、周、月活动,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统一活动与志愿者小组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如今年6月23日,我区法律工作者雷显强深入“羊城西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上了一堂以“加强法治理念 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治企的理念,提升企业法治文化,为企业诚信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解答咨询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五)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充分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将法律服务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好政法系统支持服务“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工作,通过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八个一法律服务建设年”、“四叶草青春明法计划”、“社区矫正志愿者”、“律师会客厅”、“双万双助”等活动将法律服务工作渗透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及法律服务所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以下几点:
(一)对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认可被取消,原有的全国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同时对考核授予资格也未作规定,使得近年来法律工作者这支队伍日渐萎缩,也使一部分刚从法律学校毕业的学生在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前想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素质偏低,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高素质要求,很难胜任专业性要求强、技术性要求复杂、政治性要求高的法律职业。
(三)部分法律服务所管理混乱,所主任管理意识淡薄,缺乏管理经验,导致法律工作者人心涣散,没有凝聚力,留不住人才。
(四)限代后因司法行政机关未出台相关解决措施,加之法律工作者自身业务拓展能力有限,法律工作者流失较大。
(五)法律服务所硬件建设基础薄弱,有的法律服务所只有几平米,没有独立的接待室、财务室、档案室,不能保证法律工作者正常的办公环境。
(六)我区法律工作者部分不是贵阳市户口,居住也不在本地,办案得不到更好地监管,并且长期不能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事务,政治素养严重缺乏。
六、探索法律服务工作发展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即加强行政管理监督、行业管理监督、内部管理监督、社会监督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把好“用人关”,建立基层法律工作者者准入与退出机制,制订基层法律工作者者准入条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服务理念,树立讲道德、守诚信的宗旨意识,让合格者上岗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三)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要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维稳和维权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抓好三个层次工作:第一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形象,明确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利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执业环境,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正面形象。第二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自律主体作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部门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办事机构之间的会商机制、工作情况交流机制、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增强管理效益。第三是发挥法律服务所在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中自律性基础作用,加强一线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所管理各项制度,推进以章程治所,以制度管事管人,以科技保障规范,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行业自律典范加以大力表彰和弘扬,以典型引路,树榜样立标杆,使全体执业者有样可学,有样可比,以点带面,从整体上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的提高,进而不断满足经济社会中普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真正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党政支持、群众满意、社会需要”的规范化行业,使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业自律机制真正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行规。
(五)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考核标准。通过规范带动发展。
(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服务平台,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拓展业务,为政府建言献策、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