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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4 [ ] 浏览次数:1410   来源:云岩区宅吉法律服务所 视力保护色:
 

贵阳市云岩区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期,云岩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云岩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云岩区司法局、云岩区法院相关领导及诉前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等15人参加了揭牌仪式。该调解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由云岩区宅吉法律服务所牵头申请,在云岩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在云岩区司法局备案成立,其委员均由法律业务素质较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

在揭牌仪式上,云岩区司法局副局长杨林、云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涛共同为云岩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揭牌,分别作了发言,调委会委员代表对做好诉调对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对调委会的委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组织调委会委员会人员对解委员会对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特殊情形及解决措施等进行了讨论和明确。

云岩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争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先行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自愿选择。为了确保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了由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调解委员会工作;拟纳入调解的诉前案件,法院通过函文形式告知调委会,调委会安排人员到法院与当事人对接,了解纠纷情况,做好前期调解工作准备;调解达成协议后,根据当事人意愿,法院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放弃调解或调解不成功,引导当事人走正常途径解决纠纷;调解卷宗档案,由法院存档保管,调解委员会做备案。人民法院负责对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调解的案件实行案件补贴,原则上每调解一起案件,给以200元案件补贴经费,调解不成功的,按照100元一件给予补贴。司法局负责对调委会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等进行指导,并将调解案件补贴纳入人民调解补贴范畴。

指导成立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云岩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构建云岩区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项积极探索,将人民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寻找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既能节约司法资源,又能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稳

定,是一项利于政府、利于社会、利于当事人的“大好事”。

 (云岩区宅吉法律服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