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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组织2014年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
发布时间:2015-12-28 [ ] 浏览次数:808   来源:本站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加强2014年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规范其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司法局党组会研究同意,7月17日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市司法局会议室举办了2014年全市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34名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司法局基层处副处长、市基协秘书长刘周男对司法部59号令《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进行解析讲授。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市基协会长江朝鸿围绕《如何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当前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现状、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如何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课。
  
  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称在培训会上,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履职,要求新执业的同志为基层党委、政府,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及群众做好法律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作贡献;二是针对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的现状,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专心致志谋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三是要求新执业者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接受法律服务所、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等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在工作中做到诚信服务、注重服务质量,并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三个一样”,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纪律和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打造贵阳市升级版、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会后,参训人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贴近新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际,所讲授的内容,对下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具体承办法律服务案件大有裨益,不仅接受了一次形势教育,也接受了一次业务素质和执业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