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筑基协〔2013〕1号
关于印发《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13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委员会:
现将《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13年工作指导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3年3月1日
报: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发: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3年3月1日印
共印80份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3年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对2013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为基层政府献策、为政府解忧,当好基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清当前的形势,抢抓机遇、找准定位,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广大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为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服务,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面向乡村、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服务方向,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方便群众的独特优势,以“亲民、便民、惠民、快捷、高效”为宗旨,创新形式,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直通车”等类似活动,切实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
五、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配合当地司法所,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重大事件要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服从当地司法所的工作安排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七、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体制,规范法律服务的执业行为,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基层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体系,建立不良行为档案,规范和制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政务公开程序。
九、进一步畅通基层法律服务监督渠道,公布投诉电话,执业人员的照片、执业证号上墙公示,并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建立完善投诉查处制度,及时受理对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投诉,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在30日内完成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当地司法局,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
十一、根据市委组织部筑司通[2012]138号文件要求,抓好党的组织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对本所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对有三名党员的成立独立支部,其余的归入联合支部。使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