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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举办2013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15-12-29 [ ] 浏览次数:561   来源:本站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切实提高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4月 11日,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者协会在花溪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2013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培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光明,分管局领导胡天 国出席培训,各区(市、县)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2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了市委讲师团研究室张秋涛主任围绕基层法律服务怎样为贯彻落实贵阳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服务作辅导授课;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波结合工作实际及相关要求,讲解了法律援助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中应注意的事项。

  培训会上,市局石光明局长作工作讲话。石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做出的贡献,并就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要努力作为,为地方经济建设作贡献;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专心致志谋发展;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四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寓管理于服务。希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不断提升,为实现“一二一”奋斗目标和“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区(市、县)司法局和各法律服务所参会人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贴近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所讲授的知识,对下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具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大有 裨益,不仅接受了一次形势任务教育,也接受了一次业务素质教育,特别是石局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鼓舞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会人员 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不负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在全市实现“一二一”奋斗目标及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 工作目标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