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司法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基协目标分解任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二、检查内容
1.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落实情况;
2.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情况,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诚信执业,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3.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本所执业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管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是否建立卷宗档案和台帐,卷宗、台帐装订是否规范、整理归档;
5.有无投诉,对投诉是否积极处理并建档登记;
6.是否使用省司法厅统一发放的办案函件;
7.财务收支管理及纳税是否规范,依法缴纳。
三、检查方式
1.区(市、县)司法局自查:各区(市、县)司法局在12月3日前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完成自查。
2.集中检查:各法律服务所根据检查内容拟写好自查报告并将备检材料整理后,按照时间安排表报送市局基层处进行集中检查。
3.实地抽查:市局将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对部分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抽查时间、法律服务所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司法局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将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情况报告送市局基层处。
2.各区(市、县)司法局负责通知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间送检,并指导督促所辖法律服务所做好迎检工作。
3.报送材料按照检查内容进行整理报送,自查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
4.按照时间安排表无故不送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明年将暂缓年检注册。
附件:
2013年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检查时间安排表
贵阳市司法局 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2013年贵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检查
时间安排表
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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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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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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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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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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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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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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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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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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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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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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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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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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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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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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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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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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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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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所辖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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